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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2-04 来源: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为积极改善我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2024年公布实施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信政〔2024〕10号)进行修订。结合工作实际和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建议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6-6531169

  邮箱:xyhbydy2025@163.com

  

       附件: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