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成文日期 |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 | 2025-05-14 11:36:32.0 | |
| 标 题 |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水环境监管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0 | |
各分局、各县(区)城市管理局,羊山新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防患水环境风险,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水环境安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据国家预测,2025年我国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强发态势,阶段性洪涝与区域性干旱并存。要充分认识汛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密切关注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水质监测预警、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对水质异常波动断面立即分析排查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对多次 出现汛期污染强度高值的断面开展溯源排查,查清问题症结及原 因所在,制定实施综合整治方案,切实把抓好汛期水生态环境保 护、防范水污染事件、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研判、提前部署、统筹安排、抓实推进,推动“十四五”目标全面完成。
二 、强化汛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各县(区)要参考国、省控断面历年汛期水质数据,确定本行政区域汛期重点关注断面,会同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汇水范围内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源监督管理,深入排查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及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排查整治、尾矿库和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雨水管网中积存污水、以及闸前、沟渠、坑塘等所有水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塑料、垃圾、秸秆、污泥、畜禽粪污清理、水华防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对临河、临库、地势低洼企业及历史风险隐患点位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要分类加强对暗涵(沟)、城乡结合部微水体、湖塘堰(坝)的清淤疏浚,建立清淤疏浚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推动汛前完成整改,汛前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杜绝“带病入汛”和汛期环境污染风险。
三、加强汛期水污染联防联控。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持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效转变;建立健全 国、省控断面管护制度,明确县“断面责任人”,县级“断面责任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断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督办;进一步完善河流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和水华防控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会同水利、农业农村、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健全信息通报、预警会商、联合巡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汛期动态分析研判会议,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水情和水华动态,及时掌握辖区内各河流(湖、库)水文、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科学研判汛期排水和河道水利调度对水环境的影响,合理调控闸前蓄水量和下泄流量,避免出现污水集聚闸前或闸前超标污水集中下泄,一旦发现水华现象,要及时采取人工打捞、机械除藻等方法妥善处置,遏制水华大面积爆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联防联控要求,加强同上、下游城市和流域管理机构协调联动,严防污水处理厂、尾矿库、涉水排污企业和沿河畜禽养殖场等排污单位利用汛期直排、偷排超标污水,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四、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要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汛期重点关注饮用水水源,加强汛期水源地水质分析预警,组织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有效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污染源,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确保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五、持续强化汛期溢流污染控制。要加强汛期降雨后城镇污水直排管控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在雨前及时抽排雨水管网和雨污合流管网的积水,降低管网水位;强化会商研判,根据降雨大小、时段、区域和管网排水能力,精准调度沿河排口溢流控制设施的开闭时间,统筹防控城市内涝风险和水环境污染风险;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大汛期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积极采取溢流口和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快速净化、雨水调蓄等措施,降低管网溢流频次,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保障城市水环境安全。
六、积极防范突发水环境风险。要加强汛期的环境应急值守、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提前做好应急交通、通讯、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维护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极端天气预警和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情况,及时预警有关企业单位,督促加强环境应急准备,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适时开展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采取“空间换时间”等方法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