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通知》(豫环办〔2022〕47号)、《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第1季度从污染源动态数据库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22家、重点排污单位14家、特殊监管单位6家开展现场检查,符合抽查规定比例。双随机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环境管理问题的企业1家,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附件:2025年1季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