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意见 | 是否采纳 | 理由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无意见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
市城市管理局 |
无意见 | ||
市水利局 |
根据《信阳市千吨万人水厂清单》,建议调整 保护类区域划定; |
已采纳 |
根据水科提供的清单和水利局提供的清单进行 了筛选,确定《信阳市千吨万人水厂清单》。 |
市农业农村局 | 1.《征求意见稿》第3页“2、地下水型饮用水 水源二级保护区 ”中,“(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 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 令拆除或者关闭。”与“(3)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水产养殖、旅游等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体。”存在矛盾。 2.《征求意见稿》第8页“ 附图1 ”中,“信阳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图 ”图例标示不清晰 |
未采纳 |
1.本条管理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提出 的,为原文中第六十六条内容。 2.原图在插入文档时进行了压缩,后续原图及 原始矢量文件都会上传至系统。 |
水科 | 我市目前千吨万人水源地水科掌握的只有199个,199个中有140个地下水的,此文件中纳入的是178个多出来的38个不知道出自何处,另外,我把我掌握的199个千吨万人水源地清单再发你们下,你们对一下,是否199个中全部纳入进去了。再有一个在国家专网平台填报系统中总的农村水源地是393个,其中地下水的是270个,我把名单也发你们,你们参考是否全部纳入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当中。 |
已采纳 |
根据水科提供的清单和水利局提供的清单进行 了筛选,确定《信阳市千吨万人水厂清单》。 |
各分局 | 1、管理要求中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中第二条,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 条第二款,明确写明“禁止从事网箱养殖...... ”不是“禁止从事水产养殖...... ” 。 2、管理要求中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中第三条,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 条第二款,明确写明“禁止从事网箱养殖...... ”不是“禁止从事水产养殖...... ” 。 3、管理要求中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中第二条,“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设 置垃圾、粪便堆放场、转运站...... ”建议改为 ”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设置粪便贮存 场所、垃圾转运站应当采取三防措施“ ,如不防溢流,可能会通过雨水溢流到周边造成污染。 |
已采纳 |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管理要求已修改 |
社会公众 | 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30天,未收到需修改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