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质量7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继续实现PM10、PM2.5和优良天数“两降一升”,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省定目标:40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省定目标:6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312天,同比增加13天,超出省定目标(296天)任务16天。同时,各县环境空气质量也全面改善,6个县实现二级达标,5个县位居全省前十名(PM2.5排名),其中新县位居全省第一。
水环境质量方面。17个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值达标率为100%,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断面10个;综合达标率90.69%,同比上升5.27%。全市10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市中心城区62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验收,实现“长制久清”。
土壤环境方面。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完成48家重点监管单位和40家涉镉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