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成文日期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15:33:46.0 | |
标 题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规范环评审批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0 |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切实维护我省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省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规范环评审批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检查内容和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靶向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对环评编制单位现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审批质量、环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其中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对象主要是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编制数量异常且注册地在我省的环评编制单位;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审批质量检查对象主要是列入重点监管检查名单和编制数量异常的环评编制单位在我省编制的环评文件;环评落实情况检查对象主要是已建成的“两高”项目。
二、专项行动检查发现问题
(一)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共对43家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21家环评编制单位存在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未在信用平台及时变更相关信息等问题。具体问题见附件1。
(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发现问题
本次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共抽取了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154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专家技术复核发现,18家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21个建设环评文件存在一般性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错误、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不符合导则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另发现3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线索,由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依法处理。具体问题见附件2。
(三)环评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
本次环评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环保竣工验收不一致,部分项目管理运行不规范。具体问题见附件3。
(四)其他问题
在环评文件质量检查中发现,部分环评文件技术评审专家未真正发挥技术把关作用,未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如平顶山市中开防腐有限公司年处理1千万件热镀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锌、氨等物料平衡计算错误,地下水现状调查和噪声预测明显不符合相关技术导则的问题,参加技术评审的专家对相关技术问题把关不到位。检查还发现,部分环评文件审批质量不高,如河南天岳人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大篇幅照搬环评文件原文,极不规范。
三、专项行动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针对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对21家环评编制单位予以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将上传至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并记入诚信档案。具体处理意见见附件1。
(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针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相关规定,对18家环评编制单位以及18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将上传至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并记入诚信档案。具体处理意见见附件2。
以上处理意见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环评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
针对环评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省辖市生态环境局要尽快督促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11月30日之前报省厅。
(四)其他问题的处理意见
对于平顶山市中开防腐有限公司年处理1千万件热镀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的技术评审专家把关不严的突出问题,对技术评审专家予以公开点名。具体见附件2。
对于河南天岳人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不规范的问题,由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平舆分局进行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厅。
四、相关要求
(一)各级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监管办法》等要求,加强受理、审批环节环评文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强化对技术评审专家的管理。
(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应对照《监管办法》,落实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等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从业行为。存在质量问题环评文件涉及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强化自身能力水平,有效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自觉维护行业秩序,高度重视环评工作质量。
(三)各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落实环评文件编制主体责任,并针对环评文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各技术评审专家应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切实为评审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把好技术关。
附件2 环评文件质量检查发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pdf
2021年11月3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