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信环文〔2015〕338号)、《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第3季度从污染源动态数据库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104家、重点排污单位7家、特殊监管单位5家开展现场检查,符合抽查规定比例。双随机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企业28家,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限期整改。1家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信阳市顺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经立案查处。
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