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做好第三批环保信用评价工作,6月8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1年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推进会。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信用评价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协调;二是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明确参评范围并做好环保信用动态调整;三是广泛引导宣传,提升企业对环保信用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精准指导,有效沟通,针对评价过程中遇到难题,指导其化解疑难。会议通报了目前我市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整体情况,并对下步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如何开展及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平台操作等内容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就各参会单位提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及疑问进行答疑解惑和交流互动。
环保信用评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相关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做好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有助于增强排污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有助于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企业的有效监管,有助于排污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