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信环文〔2015〕338号)要求,2021年第一季度从污染源动态数据库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72家、重点排污单位17家、特殊监管单位8家开展现场检查,符合抽查规定比例。双随机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企业32家,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4月12日